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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改良謅議 貳、對香港教育的檢討

造成香港教育投入大,產出小的這種現象,個人認為有以下幾種原因: (一)當政者目光短小 無論是港英時代或回歸以後,最高當局從未將教育視為應有營造整個社會精神、個人人格形成,與及發展社會的使命(無論在個人或社會,均要具有文化、技術、創意及懂得和諧合作)。 這時,教育當局,乃至整個政府,均只以分段達成小學、中學、以至高等教育的量的方面為指標,而一切資源的運用,純粹在於”掌櫃式”的經營之道,對於教育精神,百年大計的營造整體文化與經濟社會發展功能方面,均全無念及。 (二)主管教育機構架床疊屋,權責不分 香港教育,一向政出多門,教育署只是政策執行部門,是管教育的部門,卻不是發展教育,為教育注入思維的部門。所有高級人員絕大多數均不是讀教育或從事教育出身的人,教育署長是政務官員,往往席不暇暖,便又可能要轉至房屋或衛生部門去。 教育署只管中小幼、成人教育,課程發展及考試半獨立,大學更非其職責範圍。其上面有教育統籌局,前稱政策科,荒謬的是教統局長過去很多時由勞工處或其他不相關部門升任,對教育既不通,又欠缺熱誠。 作為1984年國際顧問團訪港之後的產物的”教育統籌委員會”,可說是”大而無當”,成員多屬門外漢。美其名為由更廣泛的角度看教育,為教育注入更多元素。事實上教統會對香港教育的實質貢獻不多,因各委員多是日理萬機,一切均出於有關部門之手(十多年來,完成了多份報告)。但完成報告後,亦不管執行部門有否執行,還是被”四兩撥千斤”? (三)政府朝令夕改,家長、學生及教育工作者均無所適從 假如說教育主管部門沒有”有心人”,從沒有思所改進,那當然絕不是事實,這種說法也對他們不公平。但歷來的改革,都往往犯下一些毛病,如一些政策未作充分諮詢便出台。出了台後遭遇到反對便咨趄不前、鳴金收兵。同時,很多時候,一種政策或制度實行了一小段時間便改變,致使教育工作者及相關材料供應者均措手不及。 (四)教育部門管得太細太瑣碎 教育部門應該是不停檢討社會趨勢、教育動向,在大原則上為學校提供指引及幫助,而不是對於學校內一些細微的行政工作、教學設施,均予統一模式的嚴密監管。這既浪費教育部門的人力及資源,也使學校工作人員疲於奔命。學校既難營造本身特有校風及文化,亦使教育大大減低其發揮與積極性。 (五)教育上不同環節間脫節,各自為政 由於本港教育在歷史上一直的做法,都是在不同階段裏為適齡學童提供教育,但由於當中存在著嚴重的各自為政,以致不同階段間的教育,出現嚴重的脫節。 在幼稚園、小學及中學間沒有相應的銜接,各自功能的發揮也未能互相配合。中學和大學之間,更欠缺課程及學制的銜接,形成出現問題時,大學賴中學,中學賴小學的情形(如語言能力)。同時,中學與大學之間不能直接銜接,搞出一個”預料”來,不僅非驢非馬,而且造成眾多中五畢業而未能升讀中六的學生,無比再與高等教育連續。而大學又因只讀三年,她們所接受的中六學生又均欠缺廣泛知識基礎,因而直接影響了香港大學生的宏觀視野。 (六)中小學教師工作負荷過大,疲於奔命 目前,香港中小學教師除了擔任二十多三十節的課節外,尚要擔任部份學生課外活動,德育輔導,加上備課及批改作業(特別是一些語文老師須批改作文),負荷之重,是世間少有,他們不是不想多些學生溝通,實行身教,但奈何精神時間均極度不足,加上教師不受社會、學生,以至官府尊重,欠缺適當支援,因此,香港的教育工作者相信是全世界最艱苦的一群。這批前線工作人員所面對的情況,肯定會使他們在屢遭挫折之下,影響教育效果。 (七)教學語言政策錯誤,導致學歷效果低下 一直以來,由於大學只看重香港作為國際都市,需要大量具有良好英語能力的人才這一事實。而事實上,如果學生在英語能力好的話,則無論是對整個社會的經濟,抑或學生本身的就業及升學都是較為有利。不過,大家就忽略了英語只是工具,並非目標。 一些同學誠然較具語文天份,可以有良好的英語能力,也可以透過英語來吸收知識、學習課程。但大多數同學以本身母語系統以外的其他語文,作為學習工具,實在是有困難的,如果勉強採用,這大部份的同學會降低其學習效果,減低學習興趣,甚至無法達到預期的學習目標。 因此,對這些大部份同學來說,用英語學習歷史、地理、經濟、生物等科目,結果就是使他們知識不足,充滿挫折。 而在這種情形下,接觸英語雖然多了,但效果卻並不一定好,老師教得辛苦,學生學得困難。 最重要的,是學生的思考能力遭到靳喪。長遠而言,使學生的邏輯思維及創造能力,均大受到影響。 (八) 教育資源的不當分配 香港教育的資源真不少,歷年來由最少的佔政府支出的16%,遞增至接近五分之一。在香港沒有國防軍費負擔之下,這個數額就顯得較其他國家為大。但香港的教育經費,卻絕大部分是用在薪金方面(約佔達80%)。 (1) 經費主要用在薪金支出 這樣就極不利教育的發展,因為大部分經費都往薪金方面用去,設備及用以培養學生人格及能力的課外活動就會相對減少。 (2) 大學佔用過大比例資源 另一方面,香港大學教育迅速發展,高等教育在整個教育資源的比例上,都顯得過分龐大,因此有調整的必要。包括:其架構及教師行政人員的薪給待遇。以及資源運用上的方式。 當然,大學會認為要吸引世界一流人才,非要提高待遇不可,這雖然很有道理。但實際上,吸引人才,待遇只是其中之一,如果一些真正一流人才,若他不想前來,則再提高待遇也無法辦到。現時本港大學中已有不少一流學者擔任教授或主持行政,但他們來港顯然都不是因香港大學的待遇優厚。 再而且,外國大學除政府公帑外,會有不少捐款。對於這一點,香港的大學應該在這方面多點想辦法。 (九) 壓抑私人與學是最嚴重的錯誤 香港政府在教育領域上最大的錯誤,是限制甚至壓抑私人的辦學。 香港早期以至戰後初期,香港教育主要由私人辦理(私人董事會或教會、社會)但自從當局擴展小學及中學教育,自己承擔教育主要責任後,便採取措施,使私人辦學再無生存空間(部份私立小學因與著名中學挂鉤,因而不受影響),而且誤導社會,將私人辦學與牟利劃上等號,使私人辦學者竟淪於被誤解為”過街老鼠”,其不公義之情,莫此為甚。 在大學階段,亦同樣限制私立專上院校的發展,只容許官辦大學的存在,私立大專,一概不予承認。這除了私立大專在設備、資源、學生成績上稍遜外,最主要是在不獲承認下,欠缺了生存空間。 實際上,外國不少知名大學都是私立的,她們透過師生的努力,與社會及企業廣泛聯繫,因而成為培養大量人才的學府。當然,她們之所以能夠生存,是因著沒有一如香港般受到政策性的壓抑與歧視。 (十) 大學三年制的不足 世界絕大多數大學均是四年制,其所以有此雷同,乃因四年才能在專業及通識上有所兼顧。大學是進入高等教育領域後的個人人格、思考與辦事能力,以至知識基礎的培育階段,故將四年改為三年,而將部份課程,安排在中六、中七,無論是對中學教育,和大學教育均是一種傷害。 早期香港大學隨英倫改為三年制,當時大學教育在香港而言是精英教育,目的只是培養殖民地管治班子,那本也無可厚非,但其後科大、理大及城大卻採用三年制,並利誘會及嶺南實行”2、2、1″制,以迫使中大由4改3,實在是極大的錯誤。 雖謂大學四年非一成不變,有些學系就可能多於4年。但少於4年的則是明顯是不足,致命香港的高等教育,未能良好地達成培育完全人格與才能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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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改良謅議 參、對教育改進的幾點意見

因應上述香港的教育上的缺失,為了使香港面對21世紀的中國、世界,特別是本港的新形勢,筆者僅提出下列建議: (一) 改組教育部門 為了避免部門架床疊屋,以及將整個教育問題視為一整體來進行改革,除已有計劃實行的局署合並之外,教育部門應重組為: (1) 高等教育處 (2) 中等教育處 (3) 初等教育處(包括幼稚教育、社會福利署不再辦理幼兒教育服務)。 (4) 特殊教育處:包括成人教育、特殊(特優或學習障礙者)、職業教育、及與政府各部門配合的社會教育。 (5) 規劃處:掌管建校、遷校、工程監督與審查。 (6) 政策處:包括教育政策的擬定、制定的改革及各類調查研究。 (7) 財政資源處:掌管大中小學的資源撥付及運用的檢討(大學資助委員會可以功成身退)。 (8) 人事及行政處:掌管內部行政、人事及教師學校的註冊問題。 (9) 課程及考試評審處: 須注意的是成立高等教育處,並非干涉大學的自主,但政府應制定統一的”大學法”,讓有條件的院校可以自行輸而不倚仗公帑。 對於一些私立大學(未來)或超乎院校本身的大學教育問題,如聯招、協調穩中有降大學間的某些措施,應由高等教育處出面協助。 其餘不同部門的職責,可以顧名思議,不贅。 (二) 根本改變大、中學學制 現時中學5年,預科2年及大學3年,明顯存在缺失,絕大多數大學的教育行政及工作者均知之甚詳,現在是將3年改為4年的適當時間,實無再猶豫的必要,改制後,中學重新改回6年,(或3年初中、3年高中)只舉行一次高中會考,大學憑會考成績、課外活動表現來錄取。 (三) 大學要進行重大改革 (1) 大學之合併問題: 目前大學數量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最近有論及大學合併的問題。關於這問題,筆者認為:節省資源、爭取成為名牌大學,這都是理由,但也不完全是理由。因為名牌大學的成立,並非由合併便可促成。合併有很多好處,有利於成為名牌只是其中之一。而成為名牌,合併也只不過是極多因素中之一個而已。 不過,大學進行合併,現時正在好些地區流行,那是基於資源分享、互相支援的因素,而不是要成為名牌。 大學合併可以通過”聯邦制”進行,這樣便不會使”諸候”有失其封國的感覺,或產生被吃掉的心理。 發動大學合併可由政府發動,亦可由院校之間達成。 香港人慣常自由批評,政府也從沒有表達過對大學有”話事權”的做法,故最好是經由院校達成協定而由政府支持(批准),如由政府發動,便必須由院校師生同意。以香港文化,暫不宜盲婚啞嫁。 (2)政府應制定”大學法”,讓私立大學有生存空間: 政府應制定大學法,而不必像過往為每一所院校制定單行法。政府應該鼓勵私人辦學,不必全由公帑支援。 (3)檢討大學經費的運用: 現在撥付給大學的經費,已成為財政的一大負擔。這固然是政府應該負起的責任,但私立大學完全缺乏,也是原因之一。除此之外,大學行政及教員的數量是否過多?薪金是否過厚?也有其檢討的必要。 又如資深的大學教師(包括中、小學)的公積金為什麼會比其他公務員要多?教授及講座教授的待遇,與其他地區的比較如何?是否會變成”學閥”?研究費用的運用怎樣?有無存在有些不足,而另一些又過多的情況? (4)大學應開發技術及轉為商業用途 大學所獲撥付費用,除一應與其教學及研究成果挂鉤外,更應以其是否能為經濟或文化作出貢獻為其發展的條件。大學不僅應要求其研究部門在某些階段要有可作商用的成果(科技研究之中心),並應儘量吸引企業捐助及投資於研究工作,所得成果,可以大學與企業共同享用。 (四) 明確母語教學的語言政策 正如國際顧問團所言,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或地區如香港般,採用非母語作為教學媒介。事實證明,這方式對香港學生傷害至大,得益者只是部份語言天份較佳的學生,一般學生無法通過較多的接觸來提升他們的英語程度,因為他們的其他科目老師,也不擅長英語,學生反而多花了時間在其他科目,效果奇劣,並從而減少了專心學習英語的時間。 故當局應該明確在大多數學校中推行母語教學,只在小部份傳統上及學生能力上,能夠勝用英語作媒介的學校中用英語教學。 實際上,一個國家基地區之進步與經濟發展,與其是否採用英語並無直接關係,最重要是思維能力與創造能力。筆者這樣說並不表示不同意英語的重要,相反的是在認同英語重要之餘,要找出一個有效的辦法。 在母語教學推出後,遭遇到不少家長及社會人士反對,特別是策推出來之時,若沒有人反對才怪呢?教育當局假如不堅決認同一個政策,便不應推出來,若認為正確無訛,便應義無反顧地推行到底。 筆者也認同可以保留一些英語教學的學校,俾那些適應這種教學的人就讀。只是不應因有人反對而改變,而是認真透過客觀的評核制度去堅決執行。 (五) 減輕前線教師工作量,增加與學生接觸時間 由於教師是教育工作的最前線人員,其工作情形關係於教育成敗。但現時教師的工作量,實在多得驚人,因此當局應該變管齊下,包括: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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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改良謅議 肆、結論

每一們社會或國家的興旺發達,雖然關係於很多因素,但教育的成敗,則肯定是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香港過去數十年的發展一直都處於增長狀態,香港的教育,是其中一個因素之一。然而,香港過去在教育上投入的龐大資源,不可謂不多,同工們之辛勤努力,亦不可謂不大,但其產出的效益,本來是應該還可以更好的,但是現實上,卻是投入與產出的不相稱。 造成這種情形,乃在觀念上、制度上、管治文化上、以至課程設計、評核方法等,都存在著很大的缺失。 自90年代中期金融風暴之後,香港雖然在回電子錶後帶來不少有利條件,卻礙於大形勢的轉變,香港面臨結構性調整而未能夠適應,這與過去教育不完善有著密切關係。 展望未來,香港能否適應,甚或渡過危機,超越未來,很大程度上需要香港教育作一根本改革,以與之配合。 本篇謹就個人管見,提供予有關方面及關心香港教育者參考。 希望所有有心人,均為改進香港教育而付出一些心力,提出意見,以建立一個更適合於我們子弟及子孫生存的社會。 高家裕 200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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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決—香港失業及經濟問題 (一)

– 前 言 – 香港近期經濟呈急劇衰退現象,不少人都歸咎東南亞金融風暴的影響。 這固然是不能忽視與極為重要的因素,但假如將一切責任都一股腦兒的推在這次東南亞危機上,未免太過卸膊。 特別是若未能使社會徹底認識香港過去長期以來實在太自我麻醉,政府當局又自詡”高效率”之餘。卻從來未好好地為香港未來經濟建立強力穩固基礎而做點事,以致長久以來,由政府以至工商各界,都在”假、大、虛”之下,”夜郎自大”。使本港經濟基礎虛弱不堪,根本無法適應香港所面臨無可避免的轉型;過去只是危機未到,各毒仍然隱藏著,未發出來而已。 若我們不能認識此點,徹底改變過去的錯誤觀念,以及徹底改變過去的做法,則當東南亞金融風暴過去(或遲或早必然會過去),香港經濟不僅不會如某些人所想象,會比其他國家恢復得早;相反地,當被認為結構十分差的其他國家都已恢復過來時,本港仍然是一蹶不振。 這不是筆者危言聳聽,事實上,筆者也希望不會如此。但若我們不認識問題的真正癥結所在,不痛下決心,在心理上、做法上、結構上作徹底的改變,則香港經濟之衰退,社會局勢之不安,將會不知伊于胡底! 關於香港經濟所面對的危機,過去本人亦面陳于財政司司長,記得在年前的一次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的晚宴上,作為當晚主講嘉賓的曾蔭權司長發表完一番極為樂觀、本港經濟如何穩固,財政如何健全及豐富的演詞之後,本人即向曾司長表示:曾司長所據以推測未來經濟走勢的只是過去的資料,事實上當時筆者即已指出:香港已面臨由經濟以至政治、社會各方面整個結構性之轉變;但政府以至社會,均欠缺心理準備及預為規劃。特別是香港其實已處於泡沫經濟的後期,隨時有”爆煲”可能。 最嚴重的,就是政府根據泡沫經濟假像預估未來收入,甚至以一些短期及不穩定的收入,作為恒久收益,並據以編列一些長期性,但屬消費性(起碼不是有生產效益或投資回報)的支出,將來一旦經濟衰退,預算歲入未如預期,而支出卻無法收縮時,則大家雖無所預測,但卻出現無可避免的赤字時,將會是極大震撼。 當時筆者特別提出”水落石出”的預言,所謂”水落”,就是收入回落,”石出”就是支出所突顯的赤字,當時曾司長不同意在如此強勁的經濟下,會出現如筆者所言的情況。但當時筆者即已強調,企業的盈利不會年年增加,其所交稅款也不會永遠一如過去的大幅增長,高峰之後會放緩、倒退,如情況惡劣,甚至可能要退稅給各大企業。 此外,如賣地收益、買賣樓宇以至證券交易的印花稅,也可能會大為萎縮,這樣一來,如政府為因應政客的一些好心的要求而不斷增加各式各樣的支出,將會成為無法回降的長期負擔。 過去筆者所指出將會出現的情況,今日已陸續出現。由於現時大家都有目共睹,感覺上已變得平平無奇,但筆者要進一步指出的,就是香港的危機,不僅僅是東南亞金融風暴,而是缺乏實質基礎,無法應付當香港某些過去本來是優點,但現在經已褪色之下,又面臨未來激烈的國際競爭;還有,就是未來將會長期困擾香港的就業問題如何解決? 假如以為香港失業率提升,只是短期現象,金融風暴過去,就雨過天青,那就大錯特錯。 以下,筆者將提出解決本港失業問題的方法,方案分短期, 中期及長期。 短期性主要是增加工作職位,也只能是局部的做及局部的效果,香港現在是三毒俱發 (1、東南亞金融風暴,2、泡沫經濟爆煲期,3、長期自我麻醉、基礎虛弱,無法適應政治、經濟、社會的結構性轉變)。 中期性的是要教育香港市民政改變觀念,認識未來香港不是過去的香港,要識得”馬死落地行”。 香港政府大小官員,特別是決策階層,更要自我教育:要開始識得社會同進退,不能再有過客心態,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鍾。 此外,政府及花費公帑的機構,要徹底改變用錢的方式,尤期是職位結構及薪級制度要全面大革新。 長期性方面:則要充分認識香港過去過分自我麻醉,欠缺危機感,以致由政府到工商各界,都未有為香港作長期規劃,埋下今日的危機。 政府必須打破過去的所謂”積極不干預政策”(其實是偷懶、塞責、加上無能、不識)認清形勢,要主導香港經濟發展的方向–不用擔心防礙其他經濟環節的發展。 同時要認清我們的大後方中國腹地,雖然會繼續成為支援我們的有利因素,但同時我們對國內改革過程中所擔當的角色,日後將會有若干改變。 國內利用香港的地方,部份會繼續或加強,但很大部份將會褪色。過去國內為本港廠商生產的情況,在方式上將會有所改變,在互相依存之外,容或會出現競爭局面。香港人必須自我改變,適應未來,自求多福。 我所提出的許許多多的方法,免不了會觸動一些人的利益,無可避免地會遭受到抨擊,但在做好人與做好事之間,筆者寧願選擇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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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決—香港失業及經濟問題 (二) 第一部份 短期策略 加強公共服務、增加職位

若干年前,當歐美國家失業率動輒在8 ~ 9%,而本港只有不足2%時,官商人等莫不自鳴得意。 但今天零售業、飲食業、旅遊業,以至金融、服務行業等,紛紛出現倒閉、裁員,本港失業大軍陣容急劇增加,政府近期公佈數位已達3.9%,勞工團體的數位遠更超過政府資料。 本人則認為同今年暑假以後,本港失業人數實際會超過5%,加上半失業或吊鹽水狀態者,本港失業、待業、開工不足的,肯定超過8%。 這不是最壞的數位,本人預計未來兩至三年,情況最惡劣之時,本港失業人口將達7.5%,連同開工不足者合計,肯定超過12%。 別以為本港會很快復蘇,特別是不要以為亞洲金融風暴過去,香港會比其他國家更快恢復過來。 由於本港是”三毒俱發”,金融風暴只是其中一毒,另有二毒是”泡沫經濟”及”結構脆弱”;泡沫經濟勢必要香港人付出五年以上的休養生息期,加以過去使香港經濟發熱的條件已時移勢易,香港人生活勢難回復舊觀,香港經濟好轉時,失業率降低,但經常保持在家5%以上,會成為未來的正常狀態。 那么,如何幫助失業人士? 有人主張發放”失業救濟金”,這提議獲得附和者不多,港府現時亦無意採取此議。本人認為此議乃為明智之舉,因失業者如有了救濟金的”安全網”,便會對其找工作的積極性降低,並會對服務條件之要求提高,反正目前已有”綜援金”的設立,已可作為輔助性的支援。 個人認為短期性解決失業問題,雖無效用龐大的靈方,但一點一滴的辦法,也該還是可以有累積的作用的,譬如: <壹>減少外來人口或外地勞工 (一)、停止輸入外勞:當香港處於經濟蓬勃期,為免本港生產成本高漲,引入外勞的方式不失為可行辦法;但在可預見的未來,香港將有一個長期的經濟低迷,則外來勞工應接近完全停止,除了一些極度專業而本港確無此類人才之外, 不應以任何理由輸入外勞(包括訓練,除非本港機構在國內成立單位,一些專業性或管理性職位人員,須來港接受中短期加強性的訓練則作別論)。 (二)、減緩新移民入境步伐,為家庭團聚或其他必須性原因,批准其入境,固為人道上的問題,但新移民增加了職位需求的壓力,而有些批准了數名子女來港,而母親未獲批准的,也使這些身為人父者放棄工作,在家照顧子女,因而增加了社會的負擔。因此,本人提議與國內有關當局協商,暫時性的減低單程證人士來港,為期約兩至三年,屈時再行檢討。 (三)、獎勵將家庭安置在國內者:對於那些有資格申請妻子、子女來港,或已來港而願意回國內居住者,港府不妨酌量發予津貼,一方面避免單親父親停止工作領取綜援金,另一方面要使香港人明白:未來本港及國內關係會更加密切,隨著國內的進步,仍要將子女家 人接來香港,對已、對家庭,以至社會,都不是明智選擇。事實上,在1949年前,本港居民的家人,在國內生活的極為普遍;未來中港關係,應使這種情況更大為增加。 (四)、逐步減低菲傭人數,由本地工取代: 另一個要檢討的外來勞工問題,就是菲傭問題:過去香港經濟蓬勃,為釋放家庭主婦的生產力,使之投入香港人力市場,利用外來雇工,實為一個具有效益的做法。 但日後情況將會改變,隨著失業問題的嚴重化,將會有更多婦女或男性,願意作為鐘點工或全職家庭雇工。 其次,過去有很多本身出外工作者,其所能賺得的,只比夠請菲傭多一些,但她們不願意留在家庭,這些人實在應留在家中,多點時間親自照料及教導子女,一方面避免香港經濟調整,加強家庭關係,間接亦有助紓解本港失業問題。 過去本港中等或稍下家庭,其實是存在著濫用傭工的現象,原因是雇用菲傭的相對成本不高。 故本人主張開始檢討菲傭政策,減少菲傭入境,必要時實行定額制,長遠而言,不妨開徵菲傭稅,一方面增加雇用菲傭者的成本,另一方面可將稅收作為培訓,甚或階段性的津貼願當傭工的本地人之用。 本人深知此議之可行性,必然會受到眾多人士質疑,對於那些正在雇用菲傭的人,更會極力反對;在政府不會做為人反對之事的原則下,相信不會考慮此議。 但類似職工稅的做法,不是全無先例,如現時申請外勞入境也要附加一些培訓費用,紅勘海底隧道收費,加5元也不是隧道公司的收益,而是由政府收取,所謂寓”減”(減少由紅隧過海的車輛)於”加”(費)。 <貳>加強某些部門的人手: 過去政府或運用公帑的部門,長期以來出現結構性的謬誤,在上位者分工太細,職位太多,支出過於龐大,但在下位者人手不足,工作量大,但收入微薄,故在謀求解決失業問題之余,應趁機加強某些環節的基礎。 (一)、增加學校教師及職員的比例 香港學校的工作人員,不在於待遇不夠高,而在於工作太過繁重,無充裕時間在學業及品格上指導學生,自己亦存在著教育工作者的認識,與社會嚴重脫節的現象。故本人提議: (1) 逐步分期實施減低中小學每班人數至不多於三十人,而每一位教師教節初步減少至每周25節,最後則是20節為目標;另每校應增加兩名文員以協助教師文件性工作及推動課外活動等。 本人預料這個部份最終可增加雇用一萬名教師及五千名學校文員。 這一提議, 不僅是單為解決失業問題,最重要的是改正過去對教育的失誤及加強長期性的教育投資。此一計劃最終每年要多支出25億元,但就創造了13,000個工作,也為刺激香港經濟投入了新的資源。 經費來源,可由以下幾方面籌措: A、 放緩教育職系的加薪幅度,甚或降低新入職者之薪金(此議料會遭遇反對,一如現在擬在醫療職系中實施者一樣)。 B、 縮減同職系中不同職級的薪金距離。 C、 重新檢討及嚴格控制大學環節的資源運用,包括他們的研究費、開設科系,收生情況、教職員薪金等,這不是干預大學自由,而是長期以來大專教育成為了香港一個效益與投入不成比例的環節;近年各院校過份擴充的情況,已引起更廣泛的開注。 筆者相信,在不影響大學教育質素之下,應可撙節足夠資源,轉移加強基礎教育,(學前教育也應增加撥款資助,以提升教師的質與量)。 D、 仍有不足,應由政府增加撥款。 (二)、增加醫院環節的初中級人員。 香港醫療服務,說來較諸不少地方為優,但仍有不足之處。根源在於中初級人手不足,資源分配不平衡。當局應趁這個機會,加強招聘及訓練中初級人員,包括護理員,以至清潔工等。 筆者建議醫管局在現有人力體制基礎上,分三期增加議理人員1500名,各類技術輔助人員(包括配藥員)300人,文員300人及初級員工300人。 筆者估計政府會因此多支出超過四億元,但若重新檢討醫管局資源運用情況,政府可節省若干資源,故實行增加上述人手,也只需稍增撥款。 這樣,一方面可加強醫療服務,亦可提供部份工作崗位。 (三)、增加市政署、房屋及一些部門的部份人手。 筆者提議下列部門應趁機會加強服務。 (1)、市政事務署應加強人手檢查街市,食肆,港九新界約增加高級督察,督察200人。 (2)、消防事務處應加強工商業以至住宅樓宇之巡視,並加強有關防火教育。為此,該處應增加督察及聯絡員(不妨考慮新設立防火聯絡員並加強教育)約300人,加強人手巡查後,對違反防火條例者應加強檢控。 (3)、房屋署應增加各屋村清潔工人手,如清理垃圾已交由承辦商處理,則應提高要求,加強監督。務使居民生活得到改善。 上述各部門增加人手,只是舉例,基本觀念在於加強服務,提供職位,過去各部門之不同類型巡查工作,往往未見積極,除人手因素外,對要求及監督有時欠缺認真,亦是原因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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