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位教育同工及關心香港教育與社會發展的人士:
正如各位所知,年來本港社會各方面人士就香港未來政制發展有頗多不同意見,而且不同立場者,爭持激烈,造成了本港社會上的衝擊、對立尖銳。更有一些人士,意圖發起「佔領中環運動」,企圖以癱瘓香港金融及經濟核心地區,以造成香港重大損失來迫使政府及中央政府接受其訴求,俾在未來政制規劃的模式,能讓其代表人物可以有機會出選2017年起之特首選舉,並聲言如全國人大常委於8月31日通過的香港特首選舉辦法,若不符「國際標準」,則不僅會如期發起「佔中」,並更會鼓勵同學罷課。
本人作為香港校董學會主席及多個教育團體現任或曾任工作人員,深知大家都重視教育專業,關心學生利益,為此,香港校董學會除已分函予會員及各校表達該會對近期事態發展之意見外,本人特再奉函,申述各項主張之理據,希望大家有心人,共同發揮我們沉默的大多數的精神,維持香港之平穩,共同推動香港之健康發展。
「香港校董學會」會員,均來自各校校董會成員及社會上關心教育的人士,對於一切與教育及發生在學校中的問題,特別是與學生利益問題攸關者,都會極為關注,庶免學校教育受到影響、學生利益受到損害,對此乃是該會責無旁貸的。而所有問題之中,罷課影響於學生的利益最為嚴重。
事實上,對於香港政制發展邁向全民普選,乃是中央與本港,官方與民眾,以至各黨各派所共同期盼的。本來,這是一件有利於香港發展的好事。然而,由於一部份具有某些政黨背景人士,或不明就裡者,意圖以「一步到位」方式,實行開放提名,冀能將一些與中央對抗人士,透過機制而推出成為候選人。這一意圖,實在是對本港的安定繁榮及國家的安全,構成重大威脅。是以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正式宣佈香港未來特首的幾項框架,包括供全民投票選舉的特首候選人須由「提名委員會」集體提名的「愛國愛港者」,而且必須獲得提委會成員的過半數通過。這一重要關節,其實無論是建制派、泛民派、官方或民間,是早已預料到,其宣佈只是證實而已。而這一框架,完全符合《基本法》規定,目的就是防止「失控」。
我們知道,年青人,包括大學及中學當中較高年級的同學,對社會開始有所認識、開始關心,那是好事,尤其是學生們一方面並不受歷史因素或成人社會中的利益因素所影響,每每正義感特別重,他們認為不公義的,便往往發而為聲,希望透過行動來表態,促請改革。而實際上也經常可以帶動社會改革。過去如民國八年發生在中國的「五四運動」,和上世紀七十年代的「保釣運動」及「反貪污、捉葛柏」運動,事實上亦確是促成了香港「廉政公署」的成立,將香港政治清廉及公務員效率推上一個新台階。
然而這次情況真的不同,需要用理性去分析,讓同學們了解圍繞著香港政制發展問題的各種綜錯複雜的關係。
回顧香港近二十年的發展,香港由英國管治下的殖民地,回歸祖國以來,中央政府在港實行「一國兩制」及「高度自治」,制定《基本法》,授予香港內部事務的高度自治。有人提出香港應擁有「剩餘權力」,這是大錯特錯。中國是個「單一國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授予香港以管治權力,不像美國先有「邦」,後有「邦聯」,再有「聯邦」,故各「邦」(州)享有「剩餘權力」。因此,對香港而提出這個說法的,若果不是「本身無知」,就是企圖以虛偽的議題欺騙大眾。不過,我們寧相信是前者而不是後者。
中央政府在這問題上,絕對不容有失,若果在制度上選出了一個與中央政府事事相違甚至對抗的特首,將必然引起「憲政危機」,無法收科(中央雖有權不委任或革除其職位,但如此則所引起的震盪將會更大)。
一些發起「佔中」的人,天真地以為可以用這一手段,迫使中央讓步,這可謂「無知」及「愚蠢」(請恕我們如是說)。因為他們所面對的是一個相對於香港而言猶如「泰山」,若數人頭則以「十三億」來計算,加上是一個極端講求「原則」的政府。在過去數十年的中國歷史上,她爲了要美國必須履行對臺灣「斷交、廢約及撤軍」三個條件,否則即使兩國大使在波蘭首都華沙談了一百多次都未能達成「中美外交關係正常化」,直到二十多年後,美國終於答應了上述條件,中美才恢復正常交往。
另一個例子是中國與「世貿」各國談判「入世」問題,中國堅決拒絕「一步到位」(所有保護措施一次過撤除),談了十多年,不肯就是不肯。最後還是各國讓步,才使中國完全「入世」。
明乎此,就知發起「佔中」,以圖迫使中央接受其可以送「反對派」入閘的想法,實在是「天真得可以」。
須知由於中央對香港這一地位上忝屬「地方政府」的「特區」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她是不會容許香港利益受損的。因此,必盡一切辦法,防止香港發生動亂、防止被外國利用。
香港校董學會和筆者所參與的團體的同人,本來都只專注於教育及如何支持學校,但因這問題年來已成為社會上一個不可規避的問題,而偏偏此問題又不是單純地有一良好意願就可以的那麼簡單。香港人的幸福建基於和平、繁榮及各國樂於投資、人人有工可做,以及政治環境安定當中,香港不容紛亂甚至動亂。國際上實在也有著不少勢力常年欲以各種問題,如「西藏問題」、「新疆問題」、「東海」及「南海」問題等等,令中國不安,阻慢中國發展。香港當然是他們更想運用的一隻棋子。
香港人必需理智地認清各種複雜形勢,在良好期盼與現實環境的限制當中,要識得取得平衡。
政治本來就是一種藝術,通過談判、放棄一些,以能爭取實現一些。即使你認為你的主張如何正確,但未為大多數所認同時,大家能互諒互讓自然「有偈傾」。互不相讓只有「一拍兩散」,苦的還不是香港人?老實說:《基本法》也好,法律也好,其實都是反映社會及人世間的需要,或是一種妥協,只要情境平和,誰說什麼法不可以修改?什麽制度不可以變?
《基本法》於90年頒佈時,將特首選舉及立法會選舉辦法列作附件,正就是有關方面欲「以觀後效」。卻不料日後部份人士因懷疑中央而處處予以反對,致使中央越發不放心。
其實我個人深信,相信大多數人都會同意,今日以「反對派」姿態出現,或是主張「佔中」的人士,他們也許都是出於他們所認為的最佳制度,但他們所忽略了在現實上,香港決不能成為對抗中央的政治實體,而他們所面對的是對香港具有主權地位兼極度講求原則,可能「吃軟」,卻絕對不會「吃硬」,更不會因壓力而讓步的中央政府。
所以,我們珍惜同學們的正義感及朝氣之餘,不能不將所見、所想,以及香港人應該更明智、更理性地面對共同的難題的觀點表達出來。
學生是我們未來社會之所冀,我們教育工作者(包括校董、校長及教師),可謂責任重大。我們應該讓學生們在關心社會之餘,能夠更全面地、客觀地認識各種問題。既增加知識,亦避免盲從一些別有用心者(或者其實他們本身也是認識不清、自以為是提出了對香港有益的可行方案)。而作為同學們的指導者,即我們身為校董或教師,本身更有責任去多認識事理,不可將問題看得過於簡單化,以致反而誤了誠懇及充滿正義精神的同學們。
總之,學生罷課,就目前的課題而言是錯誤的。而實質上,罷課也影響學業,為了一個在意義上有誤導、現實上不可行,再加上在社會上有著頗多不同意見(近期不同意見者的龐大表態的情況可見一斑),貿然聽從一些人慫恿而進行罷課,既不明智,也讓自己受害。
我們呼籲教育同工以成熟明智的方式及充足的認識去指導同學,更希望大家除對同學們善加勸導外,更可鼓勵同學們多些與家長溝通,多聽取家長、師長甚至親友們的意見。願大家共同為香港的教育而努力!
高家裕
香港校董學會 主席
香港教師會 副會長
香港公民協會 教育委員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