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祖國統一而戰–孫中山三次北伐述論

《辛亥革命、孫中山與21世紀中國》學術研討會學者論文及節錄 >

偉大的資產階級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處在19~20世紀之交,面對西方列強對中華民族的侵淩,清王朝的喪權辱國,他毅然地選擇了武裝鬥爭的道路,內則推翻封建專制的統治,外則爭得民族獨立。在他的發動下,中國最後一個封建帝國大廈,在辛亥革命的烈焰下轟然倒塌了。但是新生的中華民國在北洋軍閥的統治下,列強環伺、虎視鷹膦、國家四分五裂。為了祖國的統一和堀起,孫中山再次選擇了武裝鬥爭,進行了三次北伐。雖然他生前沒有實現這個夙望,但”祖國統一”已經深入人心,為望所歸,今天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和香港、澳門的回歸,這個幾代中國人的夢想正在得以實現。

(一)

孫中山第一次北伐,也稱第一次護法戰爭。1917年7月,皖系軍閥段祺瑞掌握北京政府後,立即宣佈”一不要約法,二不要國會,三不要舊總統”。這樣將約法和國會視為共和國象徵的孫中山在廣州成立了護法軍政府,宣佈護法。10月3日,孫中山下達《明正段祺瑞亂國盜權罪通令》,揭開了護法戰爭之序幕。針對段祺瑞開闢的四川、湖南兩個戰場,孫中山決定了先占武昌,”握中原要點”,然而直指北京的戰略。具體分三路大軍,左翼軍攻打四川後,從西向武漢進擊;中央軍進攻湖南,與左翼軍合攻武昌;右翼軍與海軍相配合,合攻福建、浙江,攻打淞瀘,待中央軍和左翼軍攻下武昌後,然而與之會師南京。戰事開端後,湘粵桂聯軍一度佔領長沙,滇黔聯軍攻克重慶,湖北靖國軍從西邊威逼武漢。可惜,這次北伐因滇、桂軍閥的破壞而失敗。

第二次北伐,也稱第二次護法戰爭。1920年11月,孫中山再返羊城,重組軍政府。1921年4月,廣州非常國會通過了北伐案。5月,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非常大總統。12月5日,孫中山在桂林設立大本營。這次北伐的矛頭直指北京政府,北伐聯軍分為三路,主力由桂林進攻全州,力爭在衡、實一帶,殲減直系主力。若彼退守武昌,”則用大圍之法,以荊汴(沙)長嶽以正面攻擊,由漢水出襄樊為左翼,由贛出九江、黃州為右翼,三路以制其死命”。1922年4月,直奉戰爭爆發,直系主力北調,給北伐造成十分有利的機會,可惜陳炯明在廣州發動了叛變,使第二次北伐流產。

第三次北伐。1923年3月,孫中山再次返回廣州,第三次建立政權。1924年9月,直奉第二次戰爭爆發。孫中山決定利用這個大好時機,舉行第三次北伐。他將大本營設在韶關,意欲進攻江西,會攻南昌,然而再取武昌。總體戰略有二條戰線,一是利用奉軍和盧永祥軍隊南北夾擊直軍,先期下武昌,再取北京,鞏固共和。一是聯絡西南,會師武漢再圖西北。10月,北方局勢發生戲劇性的變化,直系軍閥馮玉祥倒戈,發動了北京政變。隨後他與段祺瑞邀請孫中山北上,共商國事。這一突發事件,使孫中山迅速改變了戰略,由軍事鬥爭為主轉變為政治鬥爭為主,他宣佈北上,逐漸收束了北伐軍事行動。

(二)

孫中山的三次北伐,體現出孫中山的革命精神和歷史局限。

  • 第一,孫中山深刻認識到中國革命的主要鬥爭形式是武裝鬥爭,因此他一登上歷史舞臺,就高舉武裝鬥爭的大旗,三次北伐是他這一思想的最集中的體現。
  • 第二,孫中山的北伐是為統一祖國。統一戰爭在中國歷史上有許多次,有正義的,也有非正義的。孫中山統一祖國,一是為了民族解放,二是為了 “救全國國民,脫離官僚專制,使民國為國民所有,民國為國民所制,民國為國民所享。”也就是說他是為了在中國建立一個民有、民制、民享的共和國而戰,因此顯示出他統一戰爭的革命性和進步性。
  • 第三,處在敵強我弱的態勢下,孫中山的第三次北伐戰略基本上是相同的,即以廣東為革命大本營,先集中兵力攻佔武昌,然而在揮戈北取京城。這一戰略也是後來國共和合作進行北伐的戰略,實踐證明這是正確的戰略。
  • 第四,孫中山的北伐為什么沒有成功,除了敵我力量對比懸殊的客觀原因外,從主觀上講,孫中山基本上採取的是利用軍閥打軍閥的策略,沒有發動廣大工農產參加。這種策略是將北伐的命運系在所依靠的軍閥身上。事實上,也是因為所依據的軍閥的破壞,使他的北伐遭到失敗。這一缺憾,孫中山後來也已認識,所以他的晚年實行聯俄,與共產黨合作的策略,從此開一革命的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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