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香港失業及經濟問題 (二) 第一部份 短期策略 加強公共服務、增加職位

向香港特區政府提建議

若干年前,當歐美國家失業率動輒在8 ~ 9%,而本港只有不足2%時,官商人等莫不自鳴得意。

但今天零售業、飲食業、旅遊業,以至金融、服務行業等,紛紛出現倒閉、裁員,本港失業大軍陣容急劇增加,政府近期公佈數位已達3.9%,勞工團體的數位遠更超過政府資料。

本人則認為同今年暑假以後,本港失業人數實際會超過5%,加上半失業或吊鹽水狀態者,本港失業、待業、開工不足的,肯定超過8%。 這不是最壞的數位,本人預計未來兩至三年,情況最惡劣之時,本港失業人口將達7.5%,連同開工不足者合計,肯定超過12%。

別以為本港會很快復蘇,特別是不要以為亞洲金融風暴過去,香港會比其他國家更快恢復過來。 由於本港是”三毒俱發”,金融風暴只是其中一毒,另有二毒是”泡沫經濟”及”結構脆弱”;泡沫經濟勢必要香港人付出五年以上的休養生息期,加以過去使香港經濟發熱的條件已時移勢易,香港人生活勢難回復舊觀,香港經濟好轉時,失業率降低,但經常保持在家5%以上,會成為未來的正常狀態。 那么,如何幫助失業人士?

有人主張發放”失業救濟金”,這提議獲得附和者不多,港府現時亦無意採取此議。本人認為此議乃為明智之舉,因失業者如有了救濟金的”安全網”,便會對其找工作的積極性降低,並會對服務條件之要求提高,反正目前已有”綜援金”的設立,已可作為輔助性的支援。

個人認為短期性解決失業問題,雖無效用龐大的靈方,但一點一滴的辦法,也該還是可以有累積的作用的,譬如:

<壹>減少外來人口或外地勞工

(一)、停止輸入外勞:當香港處於經濟蓬勃期,為免本港生產成本高漲,引入外勞的方式不失為可行辦法;但在可預見的未來,香港將有一個長期的經濟低迷,則外來勞工應接近完全停止,除了一些極度專業而本港確無此類人才之外, 不應以任何理由輸入外勞(包括訓練,除非本港機構在國內成立單位,一些專業性或管理性職位人員,須來港接受中短期加強性的訓練則作別論)。

(二)、減緩新移民入境步伐,為家庭團聚或其他必須性原因,批准其入境,固為人道上的問題,但新移民增加了職位需求的壓力,而有些批准了數名子女來港,而母親未獲批准的,也使這些身為人父者放棄工作,在家照顧子女,因而增加了社會的負擔。因此,本人提議與國內有關當局協商,暫時性的減低單程證人士來港,為期約兩至三年,屈時再行檢討。

(三)、獎勵將家庭安置在國內者:對於那些有資格申請妻子、子女來港,或已來港而願意回國內居住者,港府不妨酌量發予津貼,一方面避免單親父親停止工作領取綜援金,另一方面要使香港人明白:未來本港及國內關係會更加密切,隨著國內的進步,仍要將子女家 人接來香港,對已、對家庭,以至社會,都不是明智選擇。事實上,在1949年前,本港居民的家人,在國內生活的極為普遍;未來中港關係,應使這種情況更大為增加。

(四)、逐步減低菲傭人數,由本地工取代: 另一個要檢討的外來勞工問題,就是菲傭問題:過去香港經濟蓬勃,為釋放家庭主婦的生產力,使之投入香港人力市場,利用外來雇工,實為一個具有效益的做法。

但日後情況將會改變,隨著失業問題的嚴重化,將會有更多婦女或男性,願意作為鐘點工或全職家庭雇工。

其次,過去有很多本身出外工作者,其所能賺得的,只比夠請菲傭多一些,但她們不願意留在家庭,這些人實在應留在家中,多點時間親自照料及教導子女,一方面避免香港經濟調整,加強家庭關係,間接亦有助紓解本港失業問題。

過去本港中等或稍下家庭,其實是存在著濫用傭工的現象,原因是雇用菲傭的相對成本不高。 故本人主張開始檢討菲傭政策,減少菲傭入境,必要時實行定額制,長遠而言,不妨開徵菲傭稅,一方面增加雇用菲傭者的成本,另一方面可將稅收作為培訓,甚或階段性的津貼願當傭工的本地人之用。

本人深知此議之可行性,必然會受到眾多人士質疑,對於那些正在雇用菲傭的人,更會極力反對;在政府不會做為人反對之事的原則下,相信不會考慮此議。 但類似職工稅的做法,不是全無先例,如現時申請外勞入境也要附加一些培訓費用,紅勘海底隧道收費,加5元也不是隧道公司的收益,而是由政府收取,所謂寓”減”(減少由紅隧過海的車輛)於”加”(費)。

<貳>加強某些部門的人手:

過去政府或運用公帑的部門,長期以來出現結構性的謬誤,在上位者分工太細,職位太多,支出過於龐大,但在下位者人手不足,工作量大,但收入微薄,故在謀求解決失業問題之余,應趁機加強某些環節的基礎。

(一)、增加學校教師及職員的比例 香港學校的工作人員,不在於待遇不夠高,而在於工作太過繁重,無充裕時間在學業及品格上指導學生,自己亦存在著教育工作者的認識,與社會嚴重脫節的現象。故本人提議:

(1) 逐步分期實施減低中小學每班人數至不多於三十人,而每一位教師教節初步減少至每周25節,最後則是20節為目標;另每校應增加兩名文員以協助教師文件性工作及推動課外活動等。 本人預料這個部份最終可增加雇用一萬名教師及五千名學校文員。

這一提議, 不僅是單為解決失業問題,最重要的是改正過去對教育的失誤及加強長期性的教育投資。此一計劃最終每年要多支出25億元,但就創造了13,000個工作,也為刺激香港經濟投入了新的資源。 經費來源,可由以下幾方面籌措:

A、 放緩教育職系的加薪幅度,甚或降低新入職者之薪金(此議料會遭遇反對,一如現在擬在醫療職系中實施者一樣)。

B、 縮減同職系中不同職級的薪金距離。

C、 重新檢討及嚴格控制大學環節的資源運用,包括他們的研究費、開設科系,收生情況、教職員薪金等,這不是干預大學自由,而是長期以來大專教育成為了香港一個效益與投入不成比例的環節;近年各院校過份擴充的情況,已引起更廣泛的開注。

筆者相信,在不影響大學教育質素之下,應可撙節足夠資源,轉移加強基礎教育,(學前教育也應增加撥款資助,以提升教師的質與量)。

D、 仍有不足,應由政府增加撥款。

(二)、增加醫院環節的初中級人員。 香港醫療服務,說來較諸不少地方為優,但仍有不足之處。根源在於中初級人手不足,資源分配不平衡。當局應趁這個機會,加強招聘及訓練中初級人員,包括護理員,以至清潔工等。

筆者建議醫管局在現有人力體制基礎上,分三期增加議理人員1500名,各類技術輔助人員(包括配藥員)300人,文員300人及初級員工300人。

筆者估計政府會因此多支出超過四億元,但若重新檢討醫管局資源運用情況,政府可節省若干資源,故實行增加上述人手,也只需稍增撥款。

這樣,一方面可加強醫療服務,亦可提供部份工作崗位。

(三)、增加市政署、房屋及一些部門的部份人手。 筆者提議下列部門應趁機會加強服務。

(1)、市政事務署應加強人手檢查街市,食肆,港九新界約增加高級督察,督察200人。

(2)、消防事務處應加強工商業以至住宅樓宇之巡視,並加強有關防火教育。為此,該處應增加督察及聯絡員(不妨考慮新設立防火聯絡員並加強教育)約300人,加強人手巡查後,對違反防火條例者應加強檢控。

(3)、房屋署應增加各屋村清潔工人手,如清理垃圾已交由承辦商處理,則應提高要求,加強監督。務使居民生活得到改善。 上述各部門增加人手,只是舉例,基本觀念在於加強服務,提供職位,過去各部門之不同類型巡查工作,往往未見積極,除人手因素外,對要求及監督有時欠缺認真,亦是原因之一。

(四)加強雇員再培訓計劃 現時由政府撥出龐大資源,支援各志願團體提供”雇員再培訓計劃”,此一工作,無論即時性及長遠性,都有很大的作用及意義。 不少人批評這一計劃支出大、收效少,本人則認為這計劃是有其時間性效用的;事實上已經有不少透過再培訓計劃後獲得新工作的例子。

此計劃所要改進的,只是其課程設計、方法及資源運用等方面。 本人認為即使受訓者未能及時獲得新職,但是透過這項培訓,他們可以獲得一些行業知識,特別是一些現代化工作技能,(如某些電腦軟體的使用等),故這項支出很有價值,可以補償過去成人教育的不足。

*再說《再培訓計劃》也提供了不少導師的職位,對解決失業問題發揮了”不無少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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